近期,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因違法經營再次被媒體曝光。據媒體報道,該協會涉嫌壟斷經營,并制定了一套具有“強制效力”的排他性旅游規范。作為民間組織,甚至可以和公安、旅游、運政等部門“分享”執法權,而其“執法”的方式卻是“毆打、恐嚇、堵截、扎車胎”。針對媒體的曝光,日前,西雙版納州對該旅游協會下達《責令整改通知》,要求限期整改,并已啟動對相關部門和個人的問責。 盡管有關部門已作出相應處置,但該事件仍應調查深究。首先應注意的是該旅游協會“行使職能”時的蠻橫。以往的旅游亂象大多是些潛規則,是某些組織、某個行業違規經營,而像西雙版納旅游協會這樣公然制定文件的“明規則”,對當地旅游市場全方位的壟斷,甚至有自己一套強勢“執法”方式的,卻不多見。 其次是該旅游協會的頑固性。此前,西雙版納旅游協會曾被游客多次舉報,卻不見問責。國家工商總局曾在2013年對該協會作出處罰,云南省領導也作出批示,而該協會至今“巋然不動”,連40萬元罰款也未上交。若非媒體的持續關注,該協會的違法行為是否會被叫停仍未可知。而西雙版納旅游行業人士也擔心,如今只是叫停該協會的違法活動,卻未有處置結果,協會的違法行為今后仍有“復發”的可能。 要杜絕這類現象,就得對相關責任人一查到底。長期以來,旅游主管部門對該旅游協會壟斷經營的默許、縱容,已很明顯涉嫌不作為,這足以讓人產生懷疑,即主管部門是否充當了保護傘,其中是否有利益輸送,是否是一種變相的官商一體的經營模式?這些問題都應該予以深究。 而行業協會的角色定位也是導致產生這一亂象的原因。我國的行業協會是在市場經濟體系建立以后,逐步發展起來的,在政府職能轉變、改革不斷推進以后,行業協會在促進市場主體自我監管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。但是,很多行業協會是由政府推動組建的,其領導大多是由退下來的黨政領導擔任,這就使行業協會帶上了“二政府”的色彩,習慣于像政府一樣對企業發號施令。 處置涉嫌壟斷經營的“旅游協會”,公然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,不能止于“叫停”,應對相關政府主管部門長期以來的縱容行為進行追責,更要理順行業協會和市場的關系,不能讓行業協會既是秩序的維護者,又是利益的分享者。對此,西雙版納相關政府部門應對事件進行徹底調查、深挖到底,嚴肅處理相關人員,并盡快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。(王子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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